成立公司
成立公司
在大马开展业务营运可以通过独资,合伙,有限责任合伙或注册公司进行。其中私人有限公司是最常见的商业实体,因为它被视为独立的法人实体,股东和董事需要承担的公司财务责任有限,而且公司的经营有持续性,直到它停止营业并向大马公司委员会申请剔除公司注册名字为止。
公司秘书服务
注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
注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
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(“LLP”)是一种新的公司类型,它结合了私人有限公司和传统合伙企业的特征。 LLP提供类似于私人有限公司的优势,例如同被视为独立的法人实体、有限责任、在法律上经营有持续性,同时享有传统合伙企业的优势。
清算,解散和停止营业
注册离岸司法管辖区的公司及其公司管理
注册公司有关的营业执照或许可证
注册公司有关的营业执照或许可证
公司成立后,一般营业前需要向有关当局注册或申请执照或许可证,例如向国内税收委员会,员工公积金会,社会保障组织和人力资源开发基金部注册,申请营业场执照和招牌许可证等